引发剂

时间:2024-06-25 15:10:04编辑:早期君

1、偶氮化合物,如偶氮二异丁腈、偶氮二异庚腈和偶氮二异丁酸二甲酯引发剂等;

2、过氧化物,如过氧化氢、过硫酸铵、过硫酸钾、过氧化苯甲酰、过氧化苯甲酰叔丁酯、过氧化甲乙酮等;

3、复合引发体系,如偶氮二异丁腈AIBN与偶氮二异庚腈ABVN复合引发体系、过氧化二苯甲酰BPO与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BPB复合引发体系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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